中科院软件所网球协会章程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08-02-19 | 【打印】 【关闭】
(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协会性质。中科院软件所网球协会(以下简称“网协”)是中科院软件所工会领导下的师生员工自愿参加的群众性组织,是代表中科院软件所参加对外网球活动的唯一合法组织。
第二条 协会宗旨。网协宗旨是提高师生员工的身体素质,丰富师生员工的业余生活,促进网球运动的广泛开展,提高竞技水平。同时促进所各部门以及与兄弟院所之间的交流,营造健康的园区体育文化氛围。
第三条 网协受软件所工会的管理和监督,并协助工会积极推广全民健身活动,促进兄弟院所以及对外友好往来和交流。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 会员资格。会员应为软件所在册正式师生员工,研究生及在所里交纳会费的公司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研究所的有关规章制度;承认软件所网协章程,服从软件所网协领导,认真履行协会规定各项义务。
第五条 会员义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研究所的有关规章制度,贯彻执行院所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
• 热爱网球运动, 不断提高自身健康水平,团结师生员工积极参加“全民健身活动” 。
• 贯彻执行协会的各项决议和决定。完成协会交办的任务。按时交纳会费,并积极争取社会赞助。
• 积极参加协会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发挥带头作用。
• 自觉维护协会的利益,向协会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
第六条 会员权利。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 参加协会各种活动。
• 在协会组织的工作会议上,参与关于协会工作问题的讨论。
• 对协会的工作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及咨询。
• 对协会的工作及活动如有不同意见,在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意见,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协会的上级组织反映。
• 有选举权、表决权和被选举权。
•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七条 入会人员必须填写入会申请表,经协会对入会人员进行考察、批准后,方能成为协会正式会员。
第八条 会员如果一年不参加协会活动,不注册,不交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 。
第九条 对于不能履行会员义务或不遵守协会章程,违犯协会纪律,或利用协会名义牟取私利,或做有损于协会甚至软件所以及科学院形象的事情,经协会会议研究可以将其除名。
第三章 协会组织
第十条 网协是中科院软件所社团组织。会员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每年举行一至二次会议。通报协会上一年工作状况,研究通过新一年工作计划。
第十一条 网协理事会为常设权力机构。理事会设会长 1 名,理事 2 名,负责网协的日常事务,包括接受新会员、活动安排、对外宣传等。理事会每年改选一次,成员可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 理事会成员由民主选举产生,并报上级部门批准。要求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责任心,乐于奉献,热心协会工作。
第十三条 选举 会议须有 2/3 以上成员参加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成员 1/2 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首先选举产生会长 1 名,然后选举产生理事 2 名。
第四章 协会活动
第十四条 协会活动坚持业余、自愿、因地制宜、勤俭办事的原则。
第十五条 协会主要针对在册师生员工开展活动,活动形式主要有新手辅导、定期练习、会员联谊、对外交流等。
第十六条 成立“中科院软件所网球代表队”,在协会领导下对外开展比赛交流活动。代表所里参加院里的文体比赛,并积极促进兄弟院所友好交流和联系。
第十七条 协助所工会开展各种群众性网球活动。有义务并完成所工会交办的有关事宜。
第十八条 鼓励支持会员积极参加所工会和兄弟协会组织的其他群众性体育活动 。
第五章 协会经费
第十九条 协会支出主要包括场地租用、器材、队服、水费、以及由协会组织的比赛等活动的费用。协会经费仅用于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开支,不在会员中进行分配,不足部分用会费和 AA 制补充。
第二十条 协会经费的主要来源由所工会资助支持,会员活动适当缴纳会费,会员应积极争取社会赞助。
第廿一条 协会经费由工会财务统一代管,经协会会长和工会领导批准后使用
第廿二条 经费使用要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力求节俭。并定期公布经费使用情况。
第六章 附则
第廿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软件所网球协会。
第廿四条 本章程与《关于成立软件所职工文体协会的意见》的有关精神或者所工会相关社团(协会)管理规定相违背的,以工会意见和规定为准。
第廿五条 本章程经软件所工会批准,自2005 年3月25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