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企业党组巡查组巡查软件所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0-07-29  |  【打印】 【关闭

  

7月26日,以原中科院副院长、企业党组书记杨柏龄为领队,中科院企业党组副书记蒋协助为组长的中科院企业党组巡查组一行8人来到软件所,就研究所对投资的上市企业规范行使股东权利等情况进行了巡查。软件所所长李明树、书记李玉成出席了巡查汇报会,研究所相关领导、派出产权代表、有关部门负责人及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管和部分中层管理人员等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巡查组组长蒋协助主持。

会上,李明树对中科院企业党组巡查组一行来软件所检查指导工作表示欢迎,并对企业党组长期以来给予软件所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随后所长助理操云甫代表领导班子,从研究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公司社会化改革、健全产业管理组织体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党建工作和廉政文化建设、研究所为公司提供的支持等六个方面向巡查组汇报了工作。

听完汇报后,与会人员就公司主板上市问题、研究所成果在公司的转化情况进行了交流和讨论。 

杨柏龄在随后的讲话中指出,中科院促进成果转化的意义不仅仅在于投资办企业本身,而是以此促进整个国家的产业化发展。也就是说,通过社会化的途径,使研究所的投资企业能够规模产业化,从而形成更大的体量和份额,来体现出中科院对国民经济建设的贡献。

杨柏龄强调,中科院所属单位在产业化过程中要明晰研究所与企业的关系。

首先,研究所的主业是科研,企业的主业是市场。办企业的关键在于体制机制,战略规划,融资集资,市场营销,经营管理等顶层决策,而中科院的主体在于研究。院属单位要充分理解社会化的含义,科研机构和企业要发挥各自专长,进行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取得共赢的局面。走出一条研究所孕育、孵化出创新成果,然后利用社会优势资源,形成规模产业化,从而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路子。

其次,要充分认识到社会经济、市场规律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对于参股企业,研究所应该以投资者的身份进行监督、管理,但不要影响企业作为经营者的独立性,要充分理解研究所文化与企业文化之间的差异,做到产权结构清晰,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实现与企业的良性互动。

会后,巡查组组织与会人员填写了巡查测评表,并以个别谈话的方式广泛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巡查组一行还查阅相关资料,并在李玉成书记的陪同下实地考察了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杨柏龄讲话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