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分数线与有关事项通告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0-03-23 | 【打印】 【关闭】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经我所教育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10年我所按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学位分别划定硕士招生复试分数线,现将复试分数线予以公布。
一、复试分数线
学科门类(专业) |
单科分数 |
初试总分 |
备注 |
工学[08] |
达到国家基本分数要求 |
>=315分 |
学术型学位 |
工程硕士[4301] |
达到国家基本分数要求 |
>=320分 |
专业学位 |
二、复试考生分组
1、报考学术型学位的考生,按报考方向和人数分成若干个组进行复试。原则上,各复试小组的考生人数为本组统考指标的130%左右。对于过线考生较多的方向,依据实验室的初审意见,将个别考生调剂到其它实验室参加复试。
2、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全所统一进行复试。
3、报考我所学术型学位且分数达到315分的考生,可以申请向专业学位调剂。
三、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3月31日---4月1日(学术型)
4月2日(专业学位)
复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调剂录取
1、未被我所录取的考生,达到教育部基本分数线和调剂规定的,可以进行调剂录取。
2、请考生提前准备个人简介(包括本科成绩、获奖情况等)等材料,及时与有关招生单位联系调剂事宜。
3、落实调剂接收单位后,可凭接收单位开具的接收函(加盖招生办公章)向我所研究生部申请办理有关转档手续。
联系电话:010---62561196 62661031
传真号:010---62661031
E-mail地址:yjs@iscas.ac.cn
通信地址:北京中关村南四街4号软件所研究生部 (邮政编码:100190)
中国科学院软件研究所研究生部
2010.3.23